香港公司根據各自經營情況的不同,可根據以下三種情況進行理賬報稅:
- 1、零申報
(1)滿足以下要求的可以進行零申報:
①香港公司沒有購買過任何物業;
②沒有與香港本地產生過交易及業務往來;
③銀行賬戶沒有進出帳記錄;
④在香港沒有請有薪員工;
⑤合同不是在香港簽署的;
⑥在香港海關沒有登記記錄。
(2)做賬報稅:
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公司沒有任何的經營行為,則該年就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請豁免做賬、核數和繳納稅款,這幾項進行零申報即可。
注意:
零申報的要求很高,而且有不小的風險,零申報以后,香港稅務局在7年內仍有權要求檢閱公司帳目,如公司提供的文件不符合零申報的條件,有可能被視作瞞稅或逃稅。
- 2、離岸免稅申報
公司的業務利潤并非來自香港,公司就可以在申報香港利得稅時,同時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離岸收入”。
(1)要求:
①所經營的貨物往來未實際經過香港海關處;
②在香港不存在任何客戶;
③在香港沒有實際的經營場所;
④在香港無物業;
⑤無香港員工;
⑥在香港沒有實際經營業務。
(2)做賬報稅:
需要聘請專業會計師、核數師進行做賬、核數、報稅。
注意:
因為香港實行來源地征稅原則,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產生,則香港政府就無權要求該公司繳納利得稅。但是公司需要向香港政府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的核數師報告,申請獲批準后方可豁免相應稅款。
- 3、本土業務申報
公司的業務利潤并非來自香港,公司就可以在申報香港利得稅時,同時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離岸收入”。
(1)要求:
公司在香港有實際經營的業務。
(2)做賬報稅:
需要聘請專業會計師、核數師進行做賬、核數、報稅。
注意:
公司若在香港沒有實際的經營地點,但是該會計年度公司在香港確有實際業務往來或公司貨物經由香港海關的,那么該會計年度,公司需要進行本土業務申報,而非離岸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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